关闭
关闭
    欢迎光临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5 07:12:12      浏览次数: 3233

关于2020 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20年10月24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20年10月25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直及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2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 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 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76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为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3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成绩公布后,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公示后,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水利厅领取,省辖市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或水利局领取。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度过,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按新考生报考。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请考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为减少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附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20年8月3日

版权所有: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  技术支持: 猎狐网络
中文域名:商丘人事考试网.com 商丘市人事考试网.com
本站域名:http://www.sqrsks.cn http://www.sqrsks.net 备案编号:豫ICP备18017574号-1
地址:商丘市长江路中州路交叉口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