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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02 00:47:00      浏览次数: 2948

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9年10月26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2019年10月27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选报其一。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省及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办法

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但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要对照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内需要人工核验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二)下列考生需要到现场提交信息并进行人工核查的考生包括: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3、资格审查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现场人工核查具体做法(见下文“现场人工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交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19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或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或现场人工核查时使用。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分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在线核验

(1)核验对象:适用告知承诺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

(2)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按要求操作完成后,资格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2.现场人工核查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由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

(3)时间安排。现场人工核查时间段为2019年8月6日至8月21日。省直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 8月21日;省辖市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4)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携带已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省直考生现场人工核查安排。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7楼,联系电话:0371-66228252;省交通运输厅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829房间,咨询电话:0371-87165886;省水利厅现场核查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办公楼803房间,咨询电话:0371-65571134)。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8月22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省辖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7:00。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交费办法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76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为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69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或《资格考试报名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5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交考试费用。

2. 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通过所有科目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考试合格标准后,在国家印制的纸质证书下发前,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具体操作:网上注册--实名认证--进入用户中心--点击“我的证照”--图片另存打印。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水利厅领取,省辖市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或水利局领取。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要加强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是人事考试机构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核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度过,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按新考生报考。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在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附件:1、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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