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豫人社办函﹝2020﹞107号),经笔试、面试,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了体检对象。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年9月12日,早上7:00前集合。
二、体检集合地点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广场旗杆处集合(中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须知
1、2020年9月12日早上7:00前,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广场旗杆处集合,早上7:00未到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对象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纸张等进入体检现场。凡已携带的,应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的,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处理。
3、体检费用人民币430元,体检对象直接向体检医院支付。
4、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5、请考生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请在9月11日晚间12点以后禁止食用一切食物和饮品。
7、女性受检者请勿穿着连体衣裙。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领取体检结果当日,向商丘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提出复检请求,复检与原体检结果相同的,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结果与原结果不同的,可由考生提出建议,在商丘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按有关规定到市“三支一扶”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再次复检,最终体检结果以第三次体检结果为准。未提出复检请求的视为本人认可体检结果。
12、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13、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14、对于在体检工作中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扰乱体检工作秩序者将严肃追责。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商丘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