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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

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公示暨考察公告

时间:2024-10-12 14:29:56      浏览次数: 1302

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公示暨考察公告

 

 根据《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公示,并将考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一)公示内容: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370-3263695

二、考察内容

(一)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由商丘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具体如下。

(一)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即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查看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

(二)在校学习或待业、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

(三)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是否符合《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条件、要求和规定。

(四)审核考察对象是否有《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五)家庭主要成员是否符合聘用回避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公开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察对象主动提交放弃考察声明的空缺岗位可以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对象须配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考察组如实填写《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提交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同时提前查询个人档案存放单位并告知考察组。用人单位考察组需到考生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到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党员档案)所在地查阅档案(档案符合要求的并提档)。考生在考察规定期限内,无故未向考察组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档案材料补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商丘市司法局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考察对象没有按时提交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

 

附件:1.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商丘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2024年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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