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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商丘市选拔聘用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9-07-12 08:53:45      浏览次数: 2732

2019年度商丘市选拔聘用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9〕43号)和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商卫〔2019〕28号)等要求,现将2019年度商丘市选拔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度商丘市计划选拔特岗全科医生(含中医)6人。其中睢县1人,睢阳区2人,虞城县3人,聘期4年。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选拔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

三、人员选拔聘

招聘范围资质要求

县(区)级公立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本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选拔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贫困地区选拔对象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和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拔用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4.身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选拔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拔招聘程序

选拔聘工作遵循“公开、竞争、自愿、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平等竞争、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岗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1.发布公告。2019717日,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全市选拔聘公告。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选拔聘用公告,并负责开展具体选拔招聘工作

2.报名和资质审查。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具体选拔聘用工作

报名时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1条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2条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省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3、4条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须携带退休证明。

3.考察考评。选拔聘用特岗全科医生不进行笔试对选拔聘人员安排考察考评,按照计划择优选拔聘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4.体检。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督促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7.结果备案。20191120日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对选拔聘情况进行汇总,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委共同盖章后,形成正式备案报告上报市(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三)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咨询电话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3352187

  县卫生健康委:8152616

睢阳区卫生健康委:3269327

虞城县卫生健康委:4116982

 

附件:2019年度商丘市选拔聘用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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