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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18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时间:2018-07-10 02:35:22      浏览次数: 4643

为深化示范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哲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9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示范区教师缺编空岗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84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定向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示范区贾寨中心校、八里堂中心校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示范区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贾寨中心校中小学教师40名、八里堂中心校中小学教师44名。

其中: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体育1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美术1名、初中物理3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2名、初中生物1名;

其中小学语文17名、小学数学13名、小学英语16名、小学体育10名、小学音乐7名、小学美术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初中教师的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如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
(二)小学教师招聘及条件
应聘小学教师的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如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

(三)中学教师、小学教师不得兼报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 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六)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示范区内“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示范区农村任职5年以上且毎年度考核合格、2015年以后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大学生退出现役后报考的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以上加分条件不累计。
2、提供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者,需要示范区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5年、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市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以后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退出现役后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3、审核
示范区2018年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一7月15日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需填写《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8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需携带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3、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30元。
4、报名地点: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综合楼一楼(星林路中段)。
5、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于7月20日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各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 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提前告知考生,考生与招聘办公室签订合约后,可合并至相近科别。核减岗位的招聘人数增加到合并的科别。
7、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7月15日前到2018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 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8、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2018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1、凡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与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1、报名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教师资格证。
(4) 就业报到证(在职应聘人员应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成立资格审查办公室,由纪检、人事、教育、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本次资格审查全面工作。
(三)笔试
1、笔试由2018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类别。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22日上午8: 30—10: 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6、笔试成绩于2018年7月25日公示,公示期7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试讲(满分100分)
试讲由2018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科别及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比列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试讲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应不低于60分。试讲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试讲通知单(另行通知发放)。试讲分学段、学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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