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河南考区温馨提示
一、考前准备
1.在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及时打印准考证,建议备份准考证电子文档,以备不时之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并留意身份证的有效期。电子身份证、超出有效期的身份证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有效入场证明。到达考点后,再次确认入场证件,发现证件不齐,应及时向考点考务办公室求助。
2.准备好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备文具,不得使用规定以外(含其他颜色墨水笔)文具作答(含填写个人信息),考场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3.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考点位置以准考证标注的考点地址为准。了解交通状况,做好行程规划,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部分考点考场距离校门较远,请充分预留入场时间。
4.提前学习《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司法解释。
5.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保持良好心态。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准备必需药品。
二、诚信参考
1.到达考点后,要认真阅览考点《考场规则》、《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展板内容和准考证页面的注意事项、考场板书内容;认真聆听考点广播或监考人员宣读的监考指导语、有关提示等;以上内容均属于考务工作人员已经履行了《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经提醒”内容的告知义务。
2.按时入场,入场后仔细核对准考证考点、考场、座位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走错位置,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视为违纪。
3.进入座位前,应按监考老师要求,将规定可携带文具以外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关闭闹钟。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和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否则,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
4.开考前,应按监考老师要求,及时在答题卡、试卷上正确填涂个人信息。未按规定填涂个人信息,视为违纪。
5.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对试卷进行拍照、窃取、传播等,否则视为违纪。
6.考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不得抄袭、窥探他人答卷,并有义务保管好个人答卷。无论本人故意或无意,无论抄袭或被抄袭,经认定为雷同答卷,均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根据考试铃声提醒,合理规划好作答时间。开考前不得提前答题,考试结束后应按监考老师要求,停止作答并举起右手。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视为违纪。
8.采用计算机阅卷技术,必须按要求规范作答,超出指定区域作答的内容无效,自行在答题卡上标注作答题目或内容,作答无效。
9.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卡摆放在指定位置,经监考老师清点无误,在考场座次表签字,领取身份证后,按监考老师指令有序离场。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10.考点考场全程视频监控,请规范个人言行。不得扰乱考点、考场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