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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体检公告

时间:2021-06-02 01:32:00      浏览次数: 22867

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商丘市职位体检公告

 

  按照《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商丘市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共340人,分三批进行,名单见附件1、2、3。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体检报到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第一批:2021年6月6日(星期日)早上6:00前;

  第二批:2021年6月7日(星期一)早上6:00前;

  第三批:2021年6月8日(星期二)早上6:00前。

  (二)地点

  商丘市行政中心(市委、市政府)南门1号楼前(神火大道与府前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应试者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逾时不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试者,即为自动放弃,不进行补检。

  (二)参加体检的应试者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入集合场地(缺一不得进入集合场地)。

  (三)请参加体检的应试者自行下载《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事项登记表》(见附件4)并填写,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须手写,报到时交工作人员。

  (四)根据规定,怀孕的应试者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怀孕的应试者提前准备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和本人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书面申请,在体检当日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应试者认真阅读《应试者体检须知》(见附件5),熟悉体检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未阅读《应试者体检须知》以及未遵照《应试者体检须知》告之事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检的应试者本人承担。

  (二)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的应试者、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参加体检的应试者在报到时和体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单独行动,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不按体检规定执行或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影响体检秩序,造成体检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体检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凡严重扰乱体检秩序、辱骂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体检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参加体检的应试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体检当天报到时,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及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不能进入集合场地,体检延期进行。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到和体检期间全程佩戴(核验身份和体检需要时摘除口罩,结束后再佩戴好口罩)。因参加体检的应试者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检的应试者本人承担。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

附件1: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体检人员分组(第一批)

附件2: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体检人员分组(第二批)

附件3: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体检人员分组(第三批)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事项登记表

附件5:应试者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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