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应试者,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1.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代码为24107031的职位;
2.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代码为24113011的职位;
3.商丘市公安局基层一线单位职位代码为24117013、24117023、24117033、24117043、24117053、24117063、24117073的职位;
4.永城市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18013、24118023、24118033、24118043、24118053、24118063、24118073、24118083、24118093的职位;
5.夏邑县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19013、24119023、24119033、24119043、24119053的职位;
6.虞城县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20013、24120023、24120033、24120043、24120053、24120063、24120073的职位;
7.民权县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21013、24121023、24121033、24121043、24121053的职位;
8.柘城县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22013、24122023、24122033、24122043、24122053的职位;
9.睢县公安局职位代码为24123013、24123023、24123033、24123043、24123053的职位;
10.宁陵县公安局24124013、24124023、24124033、24124043、24124053的职位。
参加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人员共101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请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于2021年5月29日(周六)上午6:30前,到商丘市公安局院内(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128号)报到,参加体能测评。逾期、逾时不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并提交《商丘市公安系统职位(含法检系统法警)体能测评登记表》《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见附件2、3),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评(缺一不得进入体能测评现场)。请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自行下载《商丘市公安系统职位(含法检系统法警)体能测评登记表》并填写。
(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等规定实施。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则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认真阅读《应试者体能测评须知》(见附件4),熟悉体能测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于未阅读《应试者体能测评须知》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能测评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体能测评期间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按体能测评规定执行或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影响测评秩序,造成测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和进入体检的资格。除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能测评现场。
(四)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体能测评当天进入体能测评现场时,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及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不能进入体能测评现场,体能测评延期进行。因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的责任和后果,由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结束后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3:考生健康状况统计表
附件4:应试者体能测评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