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01:22:28 浏览次数: 0次
关于商丘市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始办理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原则上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与证书领取同步进行,一次完成。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在商丘市报名参加2018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2018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三)通过一级翻译考试的考生需提交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的聘书及复印件。
(四)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加盖学校公章)。
复印件盖章清晰并按序装订。
四、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称科(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2590729);如需他人代领,还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五、证书办理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8月30日(休息日除外),逾期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市职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