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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保密室管理人员守则

时间:2018-07-05 01:57:28      浏览次数: 4596

一、试卷保密室管理人员应熟悉《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按照规定从事试卷保密和保卫工作。

二、试卷保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防范,确保试卷保密万无一失。

三、值班人员要求两人同时值班,在值班期间严禁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杜绝私自使用值班电话通信,禁止上网。

四、交接试卷必须由交接双方各有两人(及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要进行核对交接试卷的科目、数量,检查试卷的包装情况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五、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

六、发现问题或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七、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如有违反, 视情节严肃处理。

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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