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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考察公告(第三批)

时间:2022-08-17 18:04:00      浏览次数: 9370

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商丘市职位考察公告(第三批)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商丘市职位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应试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逾期、逾时未到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

对暂缓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怀孕应试者,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应试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未检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录用审批等。

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程序,确定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第三批考察对象共50名,现将考察对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一)考察工作将于即日开展,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考察组进行联系。请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及材料。

(二)考察组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拟录用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三)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五)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手段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七)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考察组提出书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八)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370-3288209、3289368

 

附件: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商丘市职位考察对象名单(第三批)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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